据王先生介绍,去年10月7日,他购买了一台价值740元的多功能足浴器,当时商家承诺:保修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人为除外),并把“保修一年”标明在发票上。商家的承诺打消了王先生对足浴器在售后服务的顾虑,很痛快地购买了这台机器。
但是,足浴器仅仅使用不到一个月,便出现了加热故障、按键失灵等问题,已经不能正常使用。11月5日王先生来到商场,向商家反映了机器质量问题。商家同意给予免费维修。五天后王先生来取足浴器,却被告知,足浴器的电源插口坏了,厂家没有相关配件,如需急用,需缴纳120元的折旧费,便可以换台新的;如不着急用,就再等10天左右才能修好。王先生选择了后者。
11月22日,王先生再次来到商场,商家却说,厂家现在没有配件,只有缴纳120元的折旧费更换一台机器。听到这一处理结果,王先生非常生气,与商家发生了争执。
随后,帮办以王先生亲属身份致电商家了解情况,“120元的折旧费交给厂家,你也可以直接打客服电话找厂家,我们也没有办法。”
王先生向乐陵市工商局投诉。受理投诉后,乐陵市工商局在23日上午约谈了双方当事人,并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拆解了出现故障的足浴器。经查明,证实王先生投诉情况属实,排除了人为造成机器故障的可能,确认此次纠纷是由于足浴器自身质量问题而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商家不该找借口推卸责任。经过乐陵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调解,厂家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但向王先生赔礼道歉,还免费为王先生更换了一台新的足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