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大东吴小区的王先生10月7日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价值740元的多功能足浴盆。当时商家承诺,保修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人为除外),并把“保修一年”标在发票上。
可是,足浴盆使用不到一个月便出现了不能加热、按键失灵等问题。11月5日王先生到商场,向商家反映了机器质量问题,商家答应给予免费维修。五天后王先生来取足浴盆时却被告知,足浴盆的电源插口坏了,厂家没有相关配件,如需急用,交120元的折旧费便可以换台新的;如不着急用,再等10天左右才能修好。王先生选择了后者。
11月22日,王先生再次来到商场,商家却说,现在还是没有配件,只能交120元的折旧费更换一台机器。听到这一结果,王先生非常生气,与商家发生了争执。王先生当场拨打了乐陵市工商局的12315投诉电话。
乐陵市工商局查明,王先生投诉情况属实,排除了人为造成机器故障的可能。经过工商局人员调解,厂家向王先生赔礼道歉,免费为王先生更换了一台新的足浴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