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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机上摔伤引赔偿纠纷

发布日期:2012-09-04  来源:新法制报  浏览次数:59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核心提示: 到俱乐部健身,没想到一上跑步机就摔倒受伤。面对3000元的后续医药费,俱乐部却只愿支付500元。近日,南昌的王女士向本报投诉
       到俱乐部健身,没想到一上跑步机就摔倒受伤。面对3000元的后续医药费,俱乐部却只愿支付500元。近日,南昌的王女士向本报投诉位于南莲路221号的CAF健身俱乐部。
 
  王女士介绍,她是CAF健身俱乐部的会员。3月3日19时许,她照常来到俱乐部锻炼。见一男士下了跑步机,她便准备在这台跑步机上锻炼,没想到一上跑步机就摔倒了。被送往医院诊治后,俱乐部负责人当晚支付了500余元。次日,王女士再次到医院做检查,发现因摔伤导致左胸肋骨炎,左肩软组织也受到挫伤。主治医生交代,其须休养半个月,后续的医药费约3000元。
 
  王女士称,当时健身房的灯光昏暗,根本看不清跑步机是否在动,她希望俱乐部赔偿医药费等共计3500元,但俱乐部负责人却只同意再出500元。
 
  昨日,CAF健身俱乐部的陈经理告诉记者,王女士是在明知跑步机没停稳的情况下,直接走上跑步机才导致摔倒的。至于如何处理此事,俱乐部希望通过有关部门的最终裁定作出处理。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表示,俱乐部有责任维护会员的人身安全。如果因为设备问题,会员在俱乐部摔伤,俱乐部应承担所有费用。如果系王女士未恰当使用跑步机,则由双方分担费用。至于分担多少,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途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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