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社会,公司成为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同时也成为垄断和掠夺社会资源的庞大消耗黑洞,伴随着全社会的商业化和公司化,政府必须对公司肆无忌惮的逐利行为进行有效地规制,因为公司天生就是唯利是图的一部机器,他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会追求公司的高速成长,这就难免伤害员工、消费者和全社会的利益,诸如美国的“两房事件”、英国《世界新闻报》的窃听门事件和中国的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事件等等。
多年以来,无论是媒体还是社会舆论,常常传播着一个错误的信号:财富多就是成功人士,规模大就是令人尊敬的公司,越大越有钱的公司对社会的贡献越大。其实不然,比尔·盖茨就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挣钱越多越让我感到内疚。”目前他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慈善事业上。
无论财富多少,无论公司大小,都可以成为令人尊敬的人和公司,评价标准应该是:在实现公司利益的同时,是否实现了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全社会的利益。那些靠兜售假药而发财的公司、那些靠宣传烟酒甚至八卦而赚大钱的电视台、那些靠掠夺宝贵土地和矿山资源而做大的企业、那些靠压榨员工血汗钱而赢得满盆金银的“黑工厂”,做得再大,也无法令人尊敬。
每一位公民都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每一家公司也要承担本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那些连基本社会责任都无法承担的公司,诸如生产有害食品、压榨员工血汗、造成环境污染等,却是做秀式地到处捐款,表现出很有社会责任的样子,无论如何都不应受到尊敬,也不可能受到尊敬。讲社会责任都做秀,都不诚实,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事,假如还妄图令人尊敬,那就更让人感到愤慨和绝望了。
法律不可能杜绝全部不合理行为,遵纪守法是公司的底线,一个令人尊敬的公司应该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讲讲社会责任,首先应该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用奥巴马说过的一句话,就是公司要讲道德;用李克强副总理2011年6月的话说,就是商人要讲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