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日科生产的小神童按摩椅曾在西单商场某专柜出售,价格为3000多元,前不久因为这种按摩椅和日本发美利株式会社的专利产品外观极为相似,北京首商集团惹上了专利权官司。2011年12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原告发美利主张的知识产权是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山寨的这个产品是使用原告外观设计专利里面的设计要点。而这个山寨产品和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实质性相同的。
最终法官判决:被告首商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按摩器产品,日科公司停止制造侵权按摩椅。赔偿原告发美利株式会社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
宣判当天,一中院召开了知识产权案件十年总结会。据了解,自2002年以来,一中院审理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占全部知产案件的31.5%,其中大量涉及跨国企业、知名品牌。在这些案件中,法院最终支持外商胜诉的比例接近六成。让众多的国外企业也亲身经历了中国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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