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如果国外不符点出单,作为开证行应该怎么办?
目前,国内一般银行的做法是:粗审单据找出较明显的不符点,批注在来单通知书上,连同单据交开证申请人,并请其告知开证行对不符点单据的处理意见,据此开证行决定是否对外拒付。
采用此方法大致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开证行可大大减少对外拒付的次数,从而维护良好的对外形象。因为只有在申请人拒受时,开证行才对外拒付。
二、手续减化,银行工作量减少。具体体现在审单以申请人为主,减少了银行审单工作量;单据交申请人,减少了银行保存的单据份数;拒付次数减少,从而减少了银行办理对外拒付手续的工作量。
三、将拒付与否的决定权交给申请人,较受申请人欢迎,有利于增进银贸感情。
然而,上述做法的优点却正是开证行的风险和隐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