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想说的是,难道我们以前使用的保健器械里,有很多是不合格产品?请注意,这里“专家”说的是淘汰一部分的品牌,实际上这些品牌生产的产品占市场总量的比例可能远不是一小部分;更何况,在没有标准之前,谁能保证其他厂商生产的产品也在国家标准门槛之上?
6月1日同批实施的这些家电国标,全部都是新制定的标准。但事实上,这些分门别类的产品早在数年、甚至是十几年前,就已经出现在市场上,并且使用的人不在少数。换个角度来看,像快热式足浴盆这样既碰水又带电的产品,关乎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国家标准缘何也来得如此之晚?对于这样的国标推出,我们该怎么欢迎?
现今都在说知识产权,都在谈论标准制定者主导游戏规则,但在中国家电行业,参与各类产品标准起草、制定等实质性工作的企业或者是“有关部门”却相对少得可怜,导致对不同产品技术发展新动态也难以跟踪,相应的标准制定自然也大为迟缓。要由“家电大国”向“家电强国”转变,前路可是相当地“慢慢”。至少,从这些国标制定施行的速度上看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