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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枕免费试用却被卷进头发,商家被告上法院

发布日期:2011-04-18  来源:沈阳日报  浏览次数:64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核心提示:事故 头发卷进电器2009年4月19日下午四点左右,郭女士和女儿来到位于黄河北大街的一家超市购物,看到超市里销售一款按摩枕正在提供免


事故 头发卷进电器

2009年4月19日下午四点左右,郭女士和女儿来到位于黄河北大街的一家超市购物,看到超市里销售一款按摩枕正在提供免费试用,就坐下来感受一下。谁知不到三分钟,郭女士的头发就被按摩垫头卷入机器中。郭女士吓坏了,赶紧往外拉。可机器越卷越紧,很快,郭女士的脖子就扭曲得不能动了,整个人以一种极其别扭的姿态僵在那里,只能大声呼救。

郭女士的女儿和其他顾客见状连忙上前解救,这才发现该区域没有服务人员。众人七手八脚地关掉机器,却无法将郭女士的头发弄出来。而直到超市保安联系20分钟之后,该区域的服务人员才姗姗来迟。令郭女士寒心的是,服务人员并未及时拆开机器。里三层外三层的群众实在看不下去,纷纷加以指责,服务人员这才不情愿地将机器拆开,卸下机头。由于头发被紧紧卷在一起,大家只能将郭女士的头发剪断。郭女士被送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

责任 商家拒绝承担

郭女士因“头外伤头皮血肿、头颈部软组织挫伤、颈间盘突出”住院2天,休养多日。逛个超市闹得住院,真是飞来横祸,郭女士认定这个按摩枕有质量问题,于是将超市和按摩枕生产厂家秦皇岛市某商贸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12400元。

       但超市方面称,按摩枕是合格产品,郭女士在试用该枕时并没有咨询促销人员。再说,事发之后,超市方面及时拨打了120,并没有让郭女士受到更大的伤害。超市还说,自己与商贸公司签定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产品导致损害责任由商贸公司承担,郭女士找错人了。

而商贸公司也不认帐。首先,郭女士在无人职守期间使用按摩枕,自己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再说,郭女士的伤也并无大碍啊,没有造成任何伤残,所以公司方面不应该支付任何赔偿。

判决 商家理应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

首先,郭女士自进入超市起,便成为消费者,她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在超市的试用区被拉伤头颈,超市方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超市与商贸公司的购销合同,仅对合同签定的双方有约束力,对合同之外的郭女士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其内容也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郭女士受伤之后,可以想告谁就告谁,现在把俩单位都告了,有法律依据。

第三,该销售区域当时并无“无人职守不得使用”的警示标志,所以,郭女士没有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超市一次性赔偿郭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680元,而作为该按摩枕的生产者,商贸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说法 维权关键在证据

在公共场合,一旦出现险情,责任由谁承担?法官向记者举例说明了一些常见情况。

比如,在饭店吃饭或去商场购物时,因地面湿滑而不慎滑倒,店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KTV唱歌时,因无照明设备而摔下楼梯,店家应承担责任;公共汽车一个急刹车导致乘客摔伤,公交部门应当承担责任等。

“发生事故之后,受害者首先要做的是保留有效证据。比如沈阳进入冬季之后,因地面湿滑而导致摔伤的情况频繁发生,有的饭店或商场会拒绝承认店方有责任,作为消费者个人就必须自己来举证,证明事发当时地面确实是湿滑的。你可以用手机拍摄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或直接拨打110报警,以保存第三方证言。” 法官提醒市民,有许多案件由于取证不力或证据缺失,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大家在公共场合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法官同时指出,根据每个案件不同情况,有时公民自己也须承担一定责任。“如果超市方面在现场设置了明显的禁用标志,顾客不顾阻拦执意要试用导致受伤,或因边走路边打电话,摔进警戒线内的工地,个人都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目前,沈城一些超市和商场里经常有一些按摩椅、健身器材类商品供消费者免费试用。可45岁的郭女士做梦也无法想到,自己就试用了一小会儿按摩枕,竟断送了一头秀发。12月2日,记者从皇姑区法院了解到,提供按摩枕免费试用的超市被一审判决赔偿郭女士4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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