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甸岛的张先生今年68岁,他在重阳节前几天在某商场买了一台保健按摩椅,并索要发票、保修卡等。没想到用了不到一周,按摩椅出现故障,还把张先生从椅子上跌下来,摔成骨折。于是张先生的儿子来到商家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接受退货并赔偿医疗费、住院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18700元。
在和解协议签订时,为防止商家反悔,张先生的儿子根据一位朋友的提醒,要求双方在协议中加上仲裁条款。随后,双方在协议书中签上一款,即“双方同意将本和解协议提交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接着,他们一起到海口仲裁委要求出具仲裁裁决书以确认和解协议的效力。仲裁裁决做出来后,商家在次日就接受退货,并在3天后支付张先生18700元。
专家解析理性消费与充分维权
据海口仲裁委刘仲裁员介绍,不少商贩利用老年人希望健康长寿的心理,通过免费义诊或健康讲座等手段,进行虚假宣传,高价销售与实际宣传不符的所谓保健品、保健器材等,保健品商家往往根据老人的兴趣、爱好和生活需要设置附赠礼品或设抽奖,用抽奖和礼品诱惑一些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这些保健品没有固定的销售地点,推销的时候没有强迫对方,也不会给消费者留下什么虚假宣传的材料或证据,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消费者根本无法索赔。
刘仲裁员特别提醒广大老年朋友,除了理性消费,购买保健品一定到正规商店购买,并注意查看该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资质,注意索要和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如发现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到当地消委组织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举报。如果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协议或经相关部门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最好在协议中签订仲裁条款,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以防止对方反悔时能够更好、更充分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