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以产品为中心来开展动态竞争的营销组合。以产品为核心的动态营销组合模式,始终离不开产品的开发,因此需要较大的投入,而且该投入还有相应的风险,因为并不是所有花费巨大投入开发出来产品都能受到市场的欢迎,尤其是在商业模式不断变革和技术换代迅速的行业之中。当然,这种投入和风险也无形中抬高了该模式的运作门槛,行业的限制使得该模式应用具有局限性,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能应用该模式。对于技术含量较高,产品开发投入较大,生产成本较高的行业,该模式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反之,那些技术含量较低、研发投入小、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行业则不太适合应用该模式,由于这容易导致竞争对手的快速进入和跟随甚至超越而大大降低产品的寿命周期,并进而导致企业大量前期投入无法收回的风险。
以产品为核心的品牌动态4P营销模式,从本质上说,同样是4P的组合,只不过策略变得更为聚焦,即形成以产品为核心,其余3P为辅助的动态组合营销模式。在这个动态组合过程中,产品是根本,也就意味着企业营销战略将建立在以产品为核心的基础之上,企业将集中自己的优势资源在产品上形成具有自己特点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