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07年1月,国内出口商A公司向美国买家B公司以OA30天的支付方式出口价值11万美元的货物。应付款日截止后,买家以现金流紧张为由要求延期支付货款。考虑到B公司良好的历史交易记录,A公司同意B公司延期付款要求。付款展延期届满后,B公司却提出A公司生产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被下家扣款,并致函A公司称欲出售公司而无法安排付款。A公司虽多次催讨,B公司均不予答复,继续拖欠货款。万般无奈之下,A公司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国信保”)代为进行海外追讨。
案件处理
接到A公司的委托后,中国信保立即对买家B公司情况进行了调查。B公司是成立于1994年的批发商,在美国加州拥有一处办公室、两家超市和两处厂房,其资产大部分已抵押给银行。通过进一步调查,中国信保发现B公司运营状况正常,并无关闭或出售的迹象。根据A公司前期自行追讨的情况,结合B公司目前的运营状况,可以初步判断买家属于恶意拖欠货款,利用A公司的信任试图逃避债务。针对这种情况,经中国信保律师与A公司的分析沟通,中国信保随即以A公司的名义对B公司在美国提起诉讼。在接到诉状后的第15天,B公司主动与中国信保律师联系,请求中方撤诉,并承诺分六期还清欠款,中国信保坚持让买家全额一次性付款,否则将诉讼进行到底。在答辩期满之际,买家付清了全部11万美元的欠款。
案件启示
对欠账不还的人,我们给他们起了个外号叫“老赖”,其实,“老赖”不仅国内有,在国际上也不少见。在法律上,把这种欠账叫做海外商账,严格的说是指出口企业在海外的货款因为买家拖延付款、破产等各种因素导致无法追回的资金。据国家商务部研究院的保守估算,中国企业被拖欠的海外商账早已经超过1000亿美元,并且每年以150亿美元左右的速度增加,而今年,次贷危机的发源地美国成为了海外商帐的重灾区,拖欠国际货款甚至成为一些美国企业次贷危机下转嫁损失的办法。在北京,为中国企业海外追债的一些专业机构,现在异常忙碌。
在国际贸易中,如本案中的A公司一样,许多中国出口商在国外买家拖欠初期容易轻信买家的还款承诺,希望友好解决问题后继续进行交易,并在买家未能履行还款承诺时迟迟不愿采取诉讼这一追讨措施。事实上,许多美国买家正是利用中国出口商这一心理特点,认为中国出口商无法对其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威胁,从而得寸进尺、一再逃避债务。本案中,A公司通过积极利用诉讼手段,给买家施以较大的压力,最终顺利追回了欠款。因此针对美国拖欠案件,特别是金额在10万美元左右的案件,中国出口商应积极利用美国诉讼制度,变被动为主动,向美国买家施压,掌握谈判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