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沙尔提出的个性化公司,在管理思想史上具有独特的价值。它预示着一种新的公司哲学正在出现,引导着新的企业价值发展方向。
哲学贡献之一:公司是社会价值的创造者
受以往经济学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公司就是要追求利润。如果以追求利润为宗旨,为了超额利润,公司当然可以采取阻碍资源自由流动的行为。“正如经济学家所指出的,如果存在真正的自由竞争,公司获得的利润不可能超过其资源的市场价值。因此,公司战略目标是防止这类公开的自由竞争,使公司能在分享份额的同时阻止他人将其吞食。”高沙尔认为,经济学家的自由竞争理论并不能很好地解释社会的发展。否则,就难以理解在公司采取措施阻碍社会福利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质量却有了明显且持续的提高。他强调,经济价值不是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的,而是在像公司这样的组织在为实现组织目标的合作中实现的。
高沙尔认为,公司通过两种方式为社会创造新价值:一,通过对产品和服务的不断发明创新;二,在现有产品和服务基础上寻求生产和服务方式的改进。比如,当一种产品稀缺而价昂时,公司会考虑如何提供更多产品,让更多人能消费得起,而不是控制产品供给,维持高价;再如公司能挖掘消费者潜在需求,从而开拓出新的市场,不但自己受益,也使后继者在其中获益。通过这种动态分析,高沙尔提出,“公司不再只是产品和服务价值的主要体现者,取而代之的是公司通过不断地从现有的天然资源中创造新价值来服务于社会,成为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主要动力。”
而以往的管理理论,导致有些公司,如诺顿和西屋公司,它们的行为紧紧围绕着自己是否得益进行,这种狭隘的利润观让他们成为了“井底之蛙”,对“井”外的财富创造茫然不知。不仅公司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这样,而且公司与员工之间也是这样。公司用市场的逻辑处理与员工的关系,员工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样的结果使公司失去了它的创造社会价值属性,高沙尔强调,公司和市场是不一样的。因为“市场没有自身的目标或看法,它能够无情地铲除效率低下者,而在效率最佳的情况下重新分配资源;但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市场并不善于创造对资源进行重新组合才会产生的革新”。而公司的立足点正在于创新。高沙尔认为,诺顿和西屋这类公司,“它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努力从它们所有的业务中榨取更多的效率,他们的战略完全集中在提高产量和削减成本上。它们没有能够进行革新并非由于它们本身没有革新能力,而是因为公司内部是所采用的市场规则不允许其在超出现有经营活动的效率之外进行革新”。
要突破这种市场化思维,避免成为市场规则的牺牲品,公司就必须突破自我狭隘利益,由此能够诞生立足于创造价值的个性化公司。这样的公司不仅是经济实体,更是社会机构。作为经济实体,它们寻求使公司生存下去的利润;作为社会机构,它们寻求公司不断革新,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