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0-3070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irest艾力斯特
巨丰电子
怡禾康
吴国有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外贸技巧 » 正文

汇管新政将提升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

发布日期:2011-11-07  来源:金融时报  浏览次数:55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核心提示:“当前,国际市场资金流动情况十分复杂,下半年我国依旧面临‘热钱’的严峻挑战,进一步规范资金跨境流动、遏制违法违规资金流入和结汇有着重要意义和紧迫性。”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形成的以“逐笔核销、现场审核、行为监管”为特征的进出口核销制度,已越来越不利于贸易便利化及提升监管效率。尤其是近年来,随着贸易主体和交易规模出现了急剧增长,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一一对应、逐笔审核”的管理模式无法满足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发展的要求,占用了许多政府监管资源,也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与当前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发展方向不相适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改革,旨在从体制、机制和功能层面转变现行贸易外汇管理方式。

  为促进贸易便利化及加强风险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三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并宣布自今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等七省市开始试点。业内人士指出,从此次试点的内容看,“便利贸易”和“加强监管”是改革过程中凸现的两大主要特征。

  公告指出,试点期间,试点地区试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试点地区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同时,改革还简化了出口退税凭证,调整了出口报关流程,如试点期间,试点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此外,试点期间试点地区企业出口报关仍按现行规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推广后,海关总署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国泰君安固定收益部宏观研究员周文渊表示:“现场逐笔核销的形式与当前经济形势发展产生了脱节,不利于企业、银行高效便捷地办理外汇业务。根据企业合规情况实施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分类结果,将使大多数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享有更大程度的便利,从而提高外汇监管效率。”

  来自工行的分析人士也指出,随着中国经济和国际收支形势变化,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形成的以“逐笔核销、现场审核、行为监管”为特征的进出口核销制度,已越来越不利于贸易便利化及提升监管效率。尤其是近年来,随着贸易主体和交易规模出现了急剧增长,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一一对应、逐笔审核”的管理模式无法满足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发展的要求,占用了许多政府监管资源,也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与当前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发展方向不相适应。为此,外汇局主动适应形势变化要求,积极研究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旨在从体制、机制和功能层面转变现行贸易外汇管理方式。

  “外汇局已自去年开始试点实施进口付汇核销改革,逐步实现进口付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向非现场核查、由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转变。此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是前期外汇管理思路转变的延续和相关改革的继续深化,必将进一步提高外汇监管效率。”上述工行分析人士表示。外汇局也表示,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构建了贸易便利化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模式,是顺应我国对外贸易规模、方式、主体发展变化和应对当前国际收支形势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外汇管理理念与方式的重要内容。

  在强调贸易便利化时,此次发布的公告还着重强调了要加强监管。首先,是基于便利贸易基础之上对试点地区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公告称,试点地区外汇管理部门将结合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遵守试点法规情况,动态调整分类结果,如A类企业违反外汇管理法规将被降级为B类或C类,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守法合规经营的,监管期届满后可升级为A类。

  同时,尽管试点地区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但还是强调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并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同时强调要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这种非现场总量核查与有重点地实施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法,将在提高外汇业务办理效率的同时有效提升监管效果,起到查漏补缺、重点防范风险的作用。”周文渊表示。

  “当前,国际市场资金流动情况十分复杂,下半年我国依旧面临‘热钱’的严峻挑战,进一步规范资金跨境流动、遏制违法违规资金流入和结汇有着重要意义和紧迫性。”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鄂永健指出,改革之后,尽管程序简化了,手续便捷了,办理业务的效率大大提高了,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力度的放松。相反,随着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的优化升级以及监管手段的进一步科学化、完备化,其中包括对贸易真实性审查、实施现场核查等工作的加强,风险管理力度将有效提升。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底部LOGO
分割线
工商执照 网警备案 安全网络 互联网诚信
版权所有:2009-2010 WWW.ANMOQI.COM | 备案许可证号:闽ICP备09042157号-3 |
指导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运营:福州六贝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电话:0591-83947785
总部地址:福州市江滨西大道208号风景蓝水岸A1楼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