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备案基本程序:
经贸部门审批 --> 向海关服务中心购买空白《登记手册》--> 合同预录入
---> 海关审核后开具《开设保证金台帐联系单》
---> 向中国银行申请设立台帐 ---> 海关核注银行签发的《台帐登记通知单》
---> 海关进行计算机异地传输 ---> 收到传输回执后核发《登记手册》。
二、合同备案所需:
1、单位申请报告。
2、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证》,属于进料的需要加盖税务部门印章。
3、对外签订的进合同。
4、单位基本帐户开立证明。
5、企业所在地经贸部门出具的《生产能力证明》。
6、委托应提供单位与企业签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委托合同(协议)。
7、开展异地贸易,须提供单位所在地海关出具的关封,内含《异地申请表》一式二份。
8、首次开展贸易须提供单位和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海关登记通知书》。
9、单位的信或委托书。
10、工艺说明。
11、如需异地口岸进,须填写《异地申请表》。
12、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1)海关对首次开展贸易的企业实行验厂制度;对齐全、验厂合格的企业,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登记手册》。
2)办理贸易合同备案的企业属AA类的,免设台帐;属A类企业的,需设台帐,实行“空转”;属B类企业的,需设台帐,一般商品实行“空转”,限制类商品实行“实转”;属C类企业的,需设台帐,一律实行“实转”;D类企业不得开展贸易业务。单位与企业非同一分类的,海关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对外商提供的辅料品种在规定范围内,且金额在5000美金以下的,免办手册,不纳入台帐。
三、办理5000美元以下78种客供辅料备案手续所需:
1、申请报告。
2、发票、装箱单(一式二份)。
3、合同(一式二份)。
4、单位信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