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中央政府的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有利于缓减中央财政压力。据分析,出口退税率下调4个百分点,即平均从目前的15%降至11%,2004年中央财政预算可减少400亿至500亿元。另外,中央、地方共担退税责任,减轻了中央四分之一的担子,有利于出口退税欠账问题的解决。从长远看,有利于维护政府的信誉,减低财政运行的风险,符合我国加入WT0对政府的要求。
这次调整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第一,可尽量减少出口退税率变动对出口的影响,从而增强政策的可持续性;
第二,充分体现了国家宏观政策的走向,并与现阶段出口升级战略、产业政策调整目标相互协调配合,使出口退税政策成为中央政府可灵活运用的重要政策手段。
这次调整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第一,可尽量减少出口退税率变动对出口的影响,从而增强政策的可持续性;
第二,充分体现了国家宏观政策的走向,并与现阶段出口升级战略、产业政策调整目标相互协调配合,使出口退税政策成为中央政府可灵活运用的重要政策手段。
3、对出口企业的影响。出口退税率下调对不同类型的出口企业影响程度存在巨大的差异,据有关机构测算,出口退税率下调1个百分点,将会带来一般贸易出口成本增长1个百分点。这次退税率的调整体现了我国产业引导的政策和精神,对汽车及零部件、程控电话、光通讯设备、航空航天等重点扶持的行业,维持17%的税率,政策调整对这类出口企业的经营效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部分资源性产品如原油、成品油、原木、铜金矿等取消退税,这些产品属目前国内较紧缺的资源,国家不鼓励甚至开始限制这些产品出口,可起到保护国家稀有资源的作用;对占我国出口贸易较大比重的部分机电产品、服装、纺织品、食品等传统出口产品,退税率由现行的17%降至13%,这一调整对相关企业的影响最大、最直接。我国的出口大省广东、浙江,出口产品以机电类和纺织类为主,政策调整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客观分析,由于我国出口产品的基本优势在于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资源价格,这些因素并不会因为出口退税机制的调整而改变;同时也应该看到,政策调整对出口退税欠税采用财政全额贴息的办法解决,对被拖欠税款的企业来说是利好之事。新机制中对外贸体制的改革、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引导出口代理制等将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增加出口产品的利润空间。